在人工智能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AI生成内容的法律属性问题已成为法律界和科技界共同关注的焦点。近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AI提示词的著作权侵权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成为我国首例明确认定提示词不具备作品独创性的案例。这一判决不仅为AI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重要参考,更引发了关于AI创作内容法律属性的深入思考。
案件背景与争议焦点
本案的原告是一家专注于美术创作的公司,其在2022年创作了六组用于Midjourney平台的提示词,这些提示词详细描述了画作的艺术风格、主体元素和材质细节。例如,"新艺术风格插图——巨型海蓝宝石冥河水母"和"华丽的镶金木制相框"等。原告通过这些提示词在Midjourney平台上生成艺术作品,并在社交平台上发布。

然而,原告发现被告的作品与通过其提示词生成的画作高度相似,遂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两名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被告则提出了多项抗辩理由:首先,被告认为提示词本身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畴;其次,被告主张原告在使用Midjourney平台时已放弃相关权益;最后,被告认为其行为符合合理使用的范围。
法院判决的核心观点
经过审理,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的核心观点集中在提示词是否具备作品的独创性这一关键问题上。
独创性认定的法律标准
法院首先明确了著作权法中关于作品独创性的认定标准。根据我国著作权法,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独创性要求作品体现作者的个性化选择和判断,达到一定的创作高度。
提示词的独创性分析
针对原告的六组提示词,法院进行了详细分析后认为,这些提示词只是简单的指令或描述,缺乏必要的独创性。具体表现为:
结构简单:提示词的结构仅为基本要素的罗列,没有体现出作者的个性化创作和独特的艺术判断。
表达方式常规:提示词所使用的表达方式属于行业通用表述,没有体现出独特的表达方式或创意构思。
创作意图不等于独创表达:法院指出,虽然提示词传达了一定的创作意图,但这种意图的表达方式过于简单和直接,不构成著作权法所要求的独创性表达。
案件判决的法律意义
这一判决在AI领域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为后续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明确AI提示词的法律地位
本案首次明确了AI提示词在著作权法中的地位,即单纯的提示词指令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这一认定有助于厘清AI创作过程中各环节的法律属性,为AI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
平衡创作者权益与技术创新
判决在保护创作者权益的同时,也考虑了技术创新的需要。法院的判决表明,著作权法不应过度干预AI技术的发展空间,而应在保护创新与促进技术发展之间寻求平衡。
为AI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参考
随着AI技术的广泛应用,AI生成内容的知识产权问题日益突出。本案判决为AI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新的思路,即应当根据AI生成内容的具体情况,区别对待不同环节的智力成果,而非简单地将所有AI相关内容纳入著作权保护范畴。
AI时代著作权保护的挑战与思考
本案判决反映了AI时代著作权保护面临的新挑战,也引发了一系列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AI创作内容的法律属性界定
随着生成式AI技术的发展,AI生成内容的法律属性问题日益复杂。本案判决提示我们,应当根据AI创作过程中不同环节的智力贡献,分别判断其法律属性,而非简单地将所有AI相关内容一概而论。
提示词与AI生成作品的关系
提示词与AI生成作品之间的关系是本案的核心问题。法院的判决表明,单纯的提示词指令不构成作品,但提示词与AI生成作品的结合是否可能产生新的法律属性,仍需进一步探讨。
著作权法适应AI发展的路径
著作权法如何适应AI技术的发展,是当前法律界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案判决提示我们,著作权法的解释和适用应当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既要保护现有权益,也要为新技术的发展留出空间。
国际视野下的AI著作权保护
从国际视角看,AI生成内容的著作权问题已成为各国法律界共同关注的焦点。不同国家和地区对AI生成内容的法律保护采取了不同的 approach。
美国的实践
美国版权局近年来多次发布关于AI生成内容版权认定的政策声明,明确表示纯AI生成的内容不受版权保护,但人类对AI生成内容有足够创造性修改和编排的,可能获得版权保护。
欧盟的探索
欧盟正在推进的《人工智能法案》和《数据治理法案》等立法,试图为AI技术的开发和部署提供全面的规则框架,其中包括对AI生成内容知识产权问题的规定。
我国的应对
我国在《著作权法》修订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中,也开始关注AI生成内容的法律属性问题。本案判决为我国AI著作权保护实践提供了重要参考。
对AI产业的影响与启示
本案判决对AI产业的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也为相关企业和创作者提供了重要启示。
对AI平台的影响
对于AI平台而言,本案判决提示应当完善用户协议,明确提示词及相关内容的权利归属和使用范围,减少潜在的知识产权纠纷。
对AI使用者的启示
对于AI使用者而言,本案判决提醒应当注意提示词的法律风险,避免使用可能侵权的提示词,同时也应当学会通过创造性修改和编排,提高AI生成内容的独创性。
对AI创作经济的思考
随着AI技术的发展,AI创作经济正在兴起。本案判决提示我们,应当建立适应AI创作特点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促进AI创作经济的健康发展。
未来展望与建议
基于本案判决和AI技术的发展趋势,本文对未来AI著作权保护提出以下建议: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建议立法机关和相关部门加快完善与AI生成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AI提示词、AI生成作品等的法律属性和保护范围,为AI产业的发展提供明确的法律指引。
加强司法实践探索
鼓励司法机关在AI著作权纠纷案件中积极探索,积累审判经验,形成具有指导意义的判例,推动AI著作权保护实践的不断完善。
促进技术创新与权益保护的平衡
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应当注重促进AI技术的创新和发展,在权益保护和技术进步之间寻求平衡,推动AI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培养公众知识产权意识
加强对公众的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AI生成内容知识产权问题的认识,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
结论
上海首例涉AI提示词著作权案的判决,为AI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重要的实践参考。法院认定提示词不具备作品独创性,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的判决,既体现了著作权法对独创性的严格要求,也为AI技术的发展留出了空间。
随着AI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应用场景的拓展,AI生成内容的法律属性问题将日益复杂。我们期待在司法实践和立法完善的过程中,能够建立起既保护创作者权益,又促进技术创新的AI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动AI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