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监管:美国“统一宏伟法案”的影响
各位朋友,大家好!
上周,美国国会通过了特朗普总统的“统一宏伟法案”。令人遗憾的是,该法案并未包含此前拟议的关于暂停美国各州层面人工智能监管的条款。尽管人工智能监管有其作用,但在技术尚不成熟且认知不足的情况下,游说者最有可能成功推动反竞争性法规,从而阻碍开源和其他有益的人工智能发展。暂停监管本可以为监管机构争取更多时间,以了解人工智能的实际风险和回报,从而避免不良的监管提案。
许多司法管辖区大致遵循以下轨迹:
- 当新兴人工智能技术仍未被充分理解时,企业可以对其益处或风险发表夸大其词的声明,而传统媒体和社交媒体都无法有效核实这些声明,往往会鹦鹉学舌般地重复它们。在这个初期阶段,企业几乎可以为所欲为。
- 这为炒作以及基于对人工智能危害的夸大主张而散布恐慌提供了机会。一些企业利用这一机会试图让监管机构通过反竞争性法律,以阻碍开源和其他竞争对手。
- 但最终,聪明的监管机构会逐渐了解人工智能,从而理解其现实的益处和风险。例如,美国参议院的两党人工智能洞察论坛,我也有幸参与其中,听取了许多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并开始支持创新,驳斥对“人工智能接管”等毫无根据的担忧。
事实上,欧盟也经历了类似的轨迹。在《人工智能法案》通过后,许多监管机构意识到,其中的许多“保护措施”实际上并无助益。他们放松了该法案的一些条款,使其对创新的阻碍作用低于许多观察家最初的担忧。
当然,也存在一些人工智能监管措施可以适当地限制有害应用。例如,禁止未经同意的深度伪造色情内容,以及防止误导性营销。然而,许多州拥有的资源不如联邦政府,无法深入了解人工智能,因此提出了有害的法规,特别是那些旨在监管技术本身而非应用的法规。
以下是一些例子:
- 加州SB 1047法案声称要对前沿人工智能系统施加安全要求,但它对模型创建者提出了含糊不清和/或技术上不可行的要求,以防止有害的下游使用。这类似于,如果有人将锤子用于有害目的,则追究锤子制造商的责任。幸运的是,州长加文·纽森否决了SB 1047法案。
- 纽约州的《负责任人工智能安全和教育法案》于6月在州议会获得通过,目前正在等待州长凯西·霍赫尔的签署或否决。该法案还对模型构建者提出了含糊不清和不合理的要求,声称要防范理论上的“严重危害”。它将阻碍开源,而不会使任何人变得更有意义地安全。
- 德克萨斯州《负责任人工智能治理法案》最初包含了SB 1047法案中的许多问题元素。它本应对模型提供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他们很难遵守这些要求,而遵守这些要求将等同于安全剧场,实际上不太可能使人们更安全。幸运的是,随着德克萨斯州监管机构对人工智能的了解加深,他们大幅缩减了该法律的规模,州长格雷格·阿博特于6月下旬将其签署成为法律。最终法律侧重于具体的应用领域,建立了一个咨询委员会和一个监管沙箱,并将更多的负担放在政府机构而非私营公司身上。
可悲的是,我认为迄今为止提出的法规的净影响是负面的。尽管有一些较小的积极好处,但许多法规会严重阻碍创新。这就是为什么暂停州级监管对人工智能和社会来说是一项净收益。在有限的时间内关闭不良法规,将使监管机构有时间了解人工智能技术,并忽略不负责任的恐慌情绪。此外,这将有助于他们避免创建各州级别的法规,无论大小企业都难以遵守。
或许10年的全面暂停监管措施太过分了。更温和的,例如2年的暂停监管,并且仅涵盖最具问题的监管提案,可能会有更好的通过机会。
尽管暂停监管并未纳入特朗普的法案,但我希望美国和其他国家继续努力,使监管机构有时间了解人工智能的实际风险和益处,而不要在技术尚不成熟且恐慌情绪最强烈的那段初期时间内通过具有压制性的法规。
继续努力!
安德鲁
人工智能监管的未来:平衡创新与风险
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正在深刻地改变着我们的生活和社会。与此同时,关于如何有效监管这项技术的讨论也日益激烈。本文深入探讨了美国在人工智能监管方面面临的挑战,以及“统一宏伟法案”未能包含暂停州级监管条款所带来的潜在影响。文章分析了各州在人工智能监管方面各自为政可能造成的混乱,并借鉴了欧盟的经验,强调了监管机构在技术发展初期保持谨慎的重要性。文章还探讨了如何在促进创新和防范潜在风险之间取得平衡,为人工智能监管的未来提供了深刻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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